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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生效判决,还强行占据已进入拍卖程序的房产,面对法院的多次通知,仍拒不搬离,甚至撕毁封条、自行换锁……这一系列公然抗拒执行的行为,最终换来了一纸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近日,宿迁宿城法院便对这样一名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情回顾
某贷款公司与卓某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后,卓某未按照判决内容按时偿还房屋按揭贷款。贷款公司遂向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启动了涉案房屋的拍卖程序,在完成房屋清空并依法进行询价等前期工作后,房屋即将进入司法拍卖阶段。
然而,就在房屋即将上拍之际,执行干警发现房屋原封条被撕毁,门锁也被更换,屋内竟有人居住。经核实,擅自入住的是被执行人卓某的母亲,该行为已妨碍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为维护执行秩序,法院依法传唤卓某到庭说明情况。
依法拘留显威力
执行干警向卓某耐心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义务以及妨害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训诫,要求其立即腾退房屋,消除妨害。然而,卓某仍未能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态度较为抵触。鉴于其行为已构成对执行程序的妨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宿城法院依法决定对卓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卓某及其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态度发生转变。拘留次日,卓某家人主动将房屋腾空并搬离。卓某及其家人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诚恳承认错误,承诺不再阻碍执行工作。鉴于卓某已主动纠正错误、消除妨害,并表现出真诚悔改的态度,为体现司法温度,宿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卓某的司法拘留。
目前,该房屋的司法拍卖程序已恢复正常,正在有序推进。宿城法院借此提醒大家:生效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任何试图以撕毁封条、强占房屋或其他方式阻碍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理。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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